報名方式 |
一、海葬日期:6/23(二)、7/7(二)、8/11(二)
二、申請資格:
海葬報名資格原則以本市市民為主,惟如有多餘名額,則其他縣市市民亦可報名。由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親屬,於實施七日前提出申請。
三、檢附文件:
1. 骨灰海上拋灑申請書。
2. 申請人及登船者身分證。
3. 死亡證明或骨灰來源證明文件。
四、申請地點:
崇德殯儀館、東海殯儀館、大甲殯儀館服務中心。
五、海葬程序:
1. 上午9時於於崇德殯儀館報到。
2. 聯合追思儀式。
3. 統一發車前往港口。
4. 登船人員查驗。
5. 出海拋灑。
6. 返回崇德殯儀館。
六、海葬費用:
參加本市舉辦的聯合海葬者,減免火化研磨、骨灰罐暫存、專車及船舶等相關費用,另外還比照「臺中市聯合奠祭實施要點」的免費項目給予減免。< 海葬相關規定請參「臺中市骨灰海上拋灑實施要點 」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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